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热点要闻 >

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已获立案 被羁押近15年后改判无罪

2020-06-08北京新闻网编辑:北京新闻网浏览:


  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已获立案,曾因“强奸杀人”被羁押15年

  被羁押15年后,曾因强奸杀人被判无期徒刑的张志超,于今年1月13日被山东高院再审改判无罪。此后,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中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请求申请国家赔偿总计788.9万元。6月6日,澎湃新闻()从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处获悉,他日前已收到短信通知,临沂中院已立案。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她的遗体在一个月后被人在男生厕所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当时尚不满16岁的张志超被认定强奸并杀害了该女生。

  2006年3月,张志超被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在案件已经尘埃落定多年后,张志超在一次会见母亲马玉萍时,突然声称自己在案件侦查期间遭到刑讯逼供。律师介入后调查发现该案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相互矛盾等诸多疑点。

 

  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决定对该案再审,2019年12月5日,该案在淄博中院再审开庭。值得注意的是,在庭审中,检方也曾就该案向法庭提出“疑罪从无”的建议。2020年1月13日,赵志超被改判无罪。

  6月1日下午,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向临沂中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请求申请国家赔偿共计788.9万元,其中包括188.9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和6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6月6日,张志超的代理律师袁枫告诉澎湃新闻,他于当日上午11时许收到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短信通知称,张志超的国家赔偿申请临沂中院已立案,案号为(2020)鲁13法赔2号。袁枫说,张志超自2005年2月12日被收押,至2020年1月13日被山东高院判决宣告无罪,共被羁押了5449天。

(来源:北京新闻网)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北京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北京新闻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北京新闻网,http://www.hzmskj.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多个抢票软件被12306屏蔽

多个抢票软件被12306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