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要闻 >

“共享消费”行业企业要规范价格行为和竞争行为

2021-06-09北京新闻网编辑:北京新闻网浏览:


  本报北京6月4日电  (记者孔德晨)针对目前“共享消费”行业普遍存在的定价规则不明确、明码标价不规范等不当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日召开“共享消费”领域行政指导会,要求“共享消费”行业企业增强合规意识,规范价格行为和竞争行为。哈啰、青桔、美团、怪兽、小电、来电、街电、搜电等8个“共享消费”品牌经营主体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共享消费”行业企业必须按照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建立良好市场价格秩序;按照反垄断法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治理规则,切实提高定价规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有关负责人向参会企业现场送达行政指导书,要求“共享消费”行业企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整改,在收到行政指导书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

(来源:北京新闻网)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北京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北京新闻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北京新闻网,http://www.hzmskj.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减少二十项 新版市场准入

减少二十项 新版市场准入